丹麦签证

有效期:领馆指定最多停留:领馆指定
使馆预计工作日:2-3周是否面试:是
收客范围:全国收客价格:电议

丹麦旅游签证

签证有效期:由领馆决定

签证停留期:由领馆决定

申请时间: 7-10个工作日左右

受理范围:

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工作之申请人或有在上海领区暂住证满半年以上

备注:此签证需要面试,请提前预约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2、3张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3、2张个人名片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5、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6、存款证明

至少五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个人名义下的,冻结期后推到归国后一个月

7、丹麦签证申请表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丹麦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丹麦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3、工资证明

近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等,但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境外行程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如申请人不能提供,我司能根据申请人旅行计划为其安排,需要另外收费):

1、赴丹麦的具体行程安排表

2、机票预订单

3、酒店预订单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

4、医疗保险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可选申请材料(推荐提供,对签证有帮助,领馆也有可能抽查提供)

1、 房产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2、行驶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3、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4、结婚证复印件(如已婚,须提供)

 

未成年人提供材料

1、由公证处公证的出生证明(附翻译)/或原件

2、由公证处公证的父母授权同意出国许可证明(附翻译)

此要求对于未成年人单独出行或与父母其中一方出行,是强制要求的

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离异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如在中国离婚:子女监护权归属)原件

4、学校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丹麦商务签证

签证有效期:由领馆指定

签证停留期:由领馆指定

申请时间:10工作日左右

受理范围:

上海领区,包含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签发护照或有在上海领区暂住证满半年以上

备注:本签证需要面试,请提前预约;领事馆周一-周四,10:00-12:00受理签证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3页空白页,签证有效期过后仍有3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

2、只能使用近期6个月内的照片

3、丹麦签证申请表

4、签证申请人名片1张

5、户口本原件及翻译件

签证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整本翻译件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正反面翻译件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8、国际旅行医疗保险原件

承担发生事故或患病时的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承担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进行保险索偿有保障

9、往返机票预订单

10、酒店预订单(包含整个申根国行程的酒店预订单,体现酒店名称、地址、电话及详细预定信息,领馆将保留其核实真实性的权力)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英文派遣信原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信原件,必需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名字、生日、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丹麦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丹麦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派遣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公章).

3、经济担保

公司近3个月银行对帐单或纳税证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4、双方公司业务往来证明

如:合同、订货单等

 

丹麦公司提供材料

1、丹麦文或英文邀请函原件(对于出行时间将近的申请人可提供PDF格式文件代替)

(该函须由丹麦邀请方直接传真一份至领事馆FAX:86-021-62090504;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领馆邮箱(bjsambvisa@um.dk) )

邀请函内容必须体现以下信息:丹麦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签证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和护照号码、计划在丹麦逗留的时间、赴丹麦的目的及行程安排、由邀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