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签证

有效期:90天-180天最多停留:90天
使馆预计工作日:2-3周是否面试:否
收客范围:全国收客价格:电议

巴西旅游签证
签证有效期:由领馆决定
签证停留期:由领馆决定
申请时间:10个工作日左右
受理范围: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工作之申请人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一页空白页,需要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
2、3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
3、2张个人名片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巴西签证申请表(在线填写,我司代填)
6、财力证明
个人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以及5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7、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针对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工作地领区的申请人)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8、机票预订单
9、酒店订单
证申请人在巴西逗留期间的全程酒店订单,订单需要完整体现酒店的地址、电话及所有住店客人的姓名,领馆保留核实真实性的权力

10、半年的工资卡对账单/税单(可选材料)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起聘时间,赴巴西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巴西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巴西商务签证

签证有效期:90天
签证停留期:30天
申请时间:10工作日左右
受理范围:上海领区,包含上海、浙江、江苏、签发护照(温州、瑞安、青田三地护照需要面试)
天津到北京领馆

备注:此签证不需要面试,但领馆保留面试的权利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3页空白页,签证有效期过后仍有3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
2、3.5*4.5cm白底彩照2张
只能使用近期6个月内的照片
3、巴西签证申请表
完整填写的表格,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针对非上海领区户籍申请人)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一年前申请所得
6、居住证或暂住证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公证和认证件才可以申请
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过公证处公证和外事办认证才可以递交领馆申请(注劳动合同必须是还要有至少6个月的有效期内)

7、机票预订单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英文派遣信原件(推荐派遣信上体现所有费用由中方公司承担,但需要和邀请函上承担方要一致;否则提供中方的资产证明:银行半年的对账单和固定资产证明或者提供申请人的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信原件,必需体现以下信息:中方公司简介和经营范围,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名字、生日、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巴西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巴西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可能要补的材料是中方营业执照公证认证(内容要有原件属实字样)和劳动合同公证认证(法人不需要、内容也需要有原件属实字样)
巴西公司提供材料
1、英文邀请函原件(须在当地公证处做认证,推荐邀请函上体现所有费用由中方公司承担)
邀请函内容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巴西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签证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和护照号码、计划在巴西逗留的时间、赴巴西的目的及行程安排、由邀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邀请函内还需要体现巴西公司的CNPJ(法人全国登记号)或CGC(纳税总登记号)号

如参展需要的材料
1、展会的付款凭证
摊位的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收据等)
2、展会的展位确认函原件
3、摊位的示意图
展会的展位图,标出公司的展位位置

备注:

1、  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的权利

 

巴西探亲签证

签证有效期:由领馆决定

签证停留期:由领馆决定

申请时间:10个工作日左右

受理范围: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户籍之申请人;在巴西已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可为其直系亲属申请此类签证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3页空白页,需要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

2、3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5、巴西签证申请表(在线填写,我司代填)

6、存款证明原件

中英文,存款须五万元以上,冻结期三个月起,且冻结期至归国日期后

7、机票预订单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  英文在职证明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如申请人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公证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起聘时间,赴巴西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巴西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巴西邀请方准备材料

1、   邀请人在巴西公证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其亲属在巴西期间的生活费用及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邀请人的巴西永居签证复印件。

可选申请材料(推荐提供,对签证有帮助,领馆也有可能抽查提供)

1、  房产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2、行驶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如已婚,须提供)

4、2张申请人个人名片

5、半年的工资卡对账单/税单(可选材料)

 

备注:         

1、   探亲者如系未满18岁且无父母陪伴的,需提供父母的同意函公证,授权使馆为其子女办理签证;由父母一方陪同旅行的,另一方需出具授权书;

2、   旅游探亲者应在签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入境;使馆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一个月办理签证申请。探亲签证为一次入境签证,停留期最多为90天;如需在巴西停留超过90天,请在到达巴西后到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持此种签证一年内在巴西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3、  领事处有权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4、  已加入其他国籍的巴西人申请签证时,应提供在联合政府公报上登载的不再拥有巴西国籍的声明;

5、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巴西人的,即使出生在国外,也应持巴西护照入境巴西。